當哀思與春光相遇
在中國所有的傳統節日中,清明節恐怕是最特殊的一個。它既是節氣又是節日,既有祭掃的肅穆悲傷,
又有踏青的輕盈歡愉。同一日之內,人們一面在墳前垂淚,一面向往春光——這種哀樂相濟的獨特氣質
在中國節日體系中可謂獨樹一幟。這種看似矛盾的情感組合,并非偶然,因為清明節,其實是清明節氣
寒食節、上巳節,三股不同源流的水脈,最終匯成的一條河。
從節氣到節日
在唐代以前,“清明”只是二十四節氣之一,一個純粹的自然時間坐標。西漢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記載
“春分后十五日,斗指乙,則清明風至。”所謂清明風,即清爽明凈之風。《歲時百問》則說得更富
詩意:“萬物生長此時,皆清潔而明凈。故謂之清明。”
作為節氣,清明承擔著指導農事的功能。東漢崔寔《四民月令》中已有“清明節,命蠶妾,治蠶室”
的記載——但彼時它還只是個節氣,而非節日。民間流傳的“清明前后,種瓜點豆”“植樹造林,莫
過清明”等農諺,正體現了古人順天時而動、相地利而為的農耕智慧。節氣的清明為節日的清明提供
了時間基礎和天氣條件。春光明媚、萬物復蘇,正是一年中郊游嬉游的好時光。
但僅有節氣,尚不足以催生一個節日。節日的誕生,需要人文習俗的注入。從文獻記載來看,唐代以
前的典籍中沒有任何關于清明節的記錄。南北朝時期宗懔所著《荊楚歲時記》,是我國第一部歲時節
日專門著作,對當時流行的諸多節日一一詳述,卻對清明節未著一字。
到了唐代,關于清明的記載才開始出現——官方正史、野史筆乘、詩歌文論,無不展示著清明作為節
日的現實存在。學術界普遍認為,清明節正式形成于唐代,由清明節氣、寒食節、上巳節三者融合發
展而成。這是一場節日史上的“三節合一”。
寒食:禁火與墓祭
清明節的三個源流中,寒食節分量最重。
寒食節的歷史可以上溯至周代,習俗是仲春禁火、吃冷食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煊氏》記載:“中春以木鐸
修火禁于國中。”
古人出于星象信仰,認為春季龍星現于東方容易引發火災,故須禁火。先秦時期禁火時間甚至長達一
月,漢代定為清明前三天,唐宋時期減為清明前一天。有意思的是,民間將寒食禁火附會于介子推“
割股奉君”“抱木焚死”的傳說。

介子推像
著名學者裘錫圭認為,介子推焚死的傳說在戰國時代就已流行,“這顯然是為了解釋寒食的起源而編
造出來的”。南宋洪邁《容齋隨筆》也曾專門考證此事,指出“割股奉君”不見于《左傳》和《史記
》。雖于史無征,但介子推所代表的忠廉淡泊精神,卻深深打動了民間百姓的心,使寒食節承載了忠
孝文化的倫理內涵。

清 沈源 清明上河圖(局部)
寒食節本無掃墓之俗。唐宋之際,民間開始在寒食節上墓掃墓,蔚然成風。唐高宗曾于龍朔二年(662
年)下詔禁止,認為悲傷掃墓后又歡快郊游“傷風敗俗”。但習俗不因禁令衰減,反而愈發興盛。唐玄
宗于開元二十年(732年)轉而頒敕,準許寒食上墓拜掃,并“編入五禮,永為常式”。朝廷隨后又規
定寒食節放假四天,后增至五天。至貞元六年(790年),唐德宗更是將寒食假期從三天擴充至七天,
幾乎放到了與春節、冬至并列的高度。

年節習俗考全圖·清明掃墓
宋代延續了七天假期的規定。據《夢粱錄》記載,每到清明,“官員士庶俱出郊省墓,以盡思時之敬”
往往傾家出動,郊野間人群往來不絕,規模極盛。唐代的寒食節其實已是寒食與清明的混合體。三日禁
火完畢,到清明日要“換新火”,以柳條或榆木乞取新火。
唐代宮廷每到清明節前,會讓宮內小孩鉆榆木取火,先得火者,皇帝要賜絹三匹、銀碗一只,是為“請
新火”;對臣下則賜火種以示關懷,所謂“賜火”之舉。

蘇軾 寒食帖(局部)
清明成為寒食節結束的日子,也承接了寒食的祭祀功能。到宋代,清明已基本完成對寒食的置代,明清
時期寒食基本消亡,春季大節除新年外唯有清明。
上巳:踏青與游春
清明的另一股源流,是上巳節。上巳節至少周朝已有,時間在陰歷三月的第一個巳日,魏晉以后固定在
三月三日。節日習俗是到水邊祓禊、求吉除災。

宋 張擇端 清明上河圖圖(局部)
但上巳節同樣充滿歡愉氣息——《詩經·鄭風·溱洧》中鄭國青年男女在溱水、洧水邊互相悅慕、情定當
時,正是上巳節的寫照。魏晉時期,水邊祓禊和踏青游藝成為上巳節的主調。王羲之那篇千古流傳的《
蘭亭序》,正是在永和九年三月三日所作;杜甫“三月三日天氣新,長安水邊多麗人”的詩句,也說明
踏青郊游已成主流。

明 戴進 春游晚歸(局部)
唐代以后,上巳節俗逐漸淡出百姓生活。記載北宋開封風俗的《東京夢華錄》中,已無“三月三”條目
但上巳節的踏青、郊游、宴飲等內容,并未消失——它們被合并進了清明節中。
悲喜之間
清明節的獨特之處在于,它同時承載了哀悼與歡愉。這種特質,源于三節融合的歷史淵源:寒食節禁火
冷食,紀念介子推忠廉淡泊,主“哀”與“敬”;上巳節祓禊游春、臨水宴飲,主“生”與“樂”;清
明承節氣之序,主“時”與“新”。

繁華的市井

掃墓歸來的人
三俗合一,形成了“悼亡而不傷生,迎春而不逾禮”的文化格局,暗合中國哲學“一陰一陽之謂道”的
根本智慧。民俗學者指出,清明禮俗文化充分體現了“天人合一”的傳統觀念:節氣是“天時”,節日
是“人時”——清明將自然時間與社會文化時間完美融合,這是其他傳統節日所不具備的特質。

清 任熊《大梅詩意圖》 故宮博物院藏
清明節的民俗活動遠不止掃墓與踏青。插柳也是流傳極廣的習俗,民間諺語有“清明不戴柳,紅顏成
皓首”之說,既含辟邪之意,也寄寓著對生命力與孝道的雙重表達。蕩秋千、放風箏、蹴鞠、斗雞蛋
等娛樂活動也豐富了清明的節慶內涵。在江南地區,還有采茶、做青團食用的習俗,稱之為“咬春”
,品嘗春天味道的同時,亦寄托對先人的思念。


可以說,清明的一整套節俗體系,既滿足了對先人的追思,又激活了人們對生命與自然的熱愛。2006年
清明節入選首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。2016年,它作為“中國二十四節氣”的一部分,被聯合國
教科文組織正式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。歷經千年演變,清明節的核心意義始終如一:慎
終追遠,飲水思源,不忘來路。

清 雍正帝祭先農壇圖(局部)
從緬懷自家祖輩,到致敬民族先烈、先賢志士——這份情感從“小家”延伸到“大家”,正是清明節傳
承千年的精神力量。正如民俗學者所言,祖先祭祀實際上是一次生命倫理的教育、感念先人功德的教育
在追思中學習感恩,人與人之間便充滿關愛與同情。
清明節氣與節日的融合,是中國人在時間的長河中完成的精妙編織。它將自然時序與人文情感編織在一
起,將肅穆的祭掃與歡愉的游春編織在一起。
杜牧的一首《清明》,或許道盡了這層復雜而微妙的情感:
清明時節雨紛紛,路上行人欲斷魂。
借問酒家何處有,牧童遙指杏花村。
江南清明,細雨紛紛,掃墓歸來的路上,心中既有哀思,亦有淡淡的釋然——這便是清明節給予中國人
的那份獨特的精神底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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